為進一步落實《勞動合同法》和《護士條例》,適應醫院護理隊伍成分變化新形勢,提高合同制護士待遇,調動積極性,穩定護理隊伍,提高臨床護理質量,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,本著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經黨支部、院委會研究決定,對在我院工作的部分合同制護士實行同工同酬。具體實施方法如下:
一、必備條件
1、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正式學校畢業的護理專業畢業證書。
2、具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資格證書》。
3、在我院工作滿兩年(含兩年)以上,入院時間以政工科、護理部統計為準,本院職工直系親屬年限不限。
4、一年內無病人投訴、未發生任何差錯事故。
二、量化標準:滿分50分(不包括加分項)
1、學歷分:按第一學歷,滿分5分
本科5分、???分、中專2分。
2、崗位分:滿分10分(必須連續在本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)。
病房、手術室、產房10分;門診、門診注射室、婦???、水育中心、供應室7分;行政后勤4分。
3、出勤:滿分5分
近兩年全勤者5分;不全勤一年扣1分(每年病、事假累計超過15天為不全勤)。
4、夜班:滿分10分
堅持在臨床一線值夜班者10分。
5、工作年限:滿分10分。
每年1分,最高不超過10分。
6、榮譽:滿分10分
市級優秀(含技能比賽)10分、區級優秀(含技能比賽)5分,院內優秀(含技能比賽)2分。只取一個最高分,不累計積分。
7、加分項:15分
(1)本院職工直系親屬(必須系我院正式職工的子女或配偶)加10分。
(2)取得主管護師資格者加5分,取得護師資格者加3分。
三、醫學理論:滿分50分。
四、面試:滿分50分。
五、管理
試用期6個月,享受新錄用代理人員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%;試用期滿,第7至12個月,享受試用期工資標準的100%;一年后,即第13個月起執行轉正定級工資。做好同工同酬后的管理工作,落實合同,實行動態管理,每3年為一個管理周期,按照醫院規定每年一次進行考核。對在醫院組織的理論考試和技術操作考試中不達標者、每年繼續教育學分達不到25學分者、工作期間發生病人投訴經落實確為本人責任、發生差錯事故等取消同工同酬待遇。并根據差錯事故的輕重給予警告、解聘。
材料收集及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。
政工科